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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予条款能否随意撤销

更新时间: 2020-10-21 09:21:52 0人浏览
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予条款能否随意撤销
律师解答
不能随意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予条款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的结果,其赠与行为是以双方解除婚姻关系而为目的的,当二者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撤销其条款是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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