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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高院告知程序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 2022-03-11 09:21:59 0人浏览
行政处罚法高院告知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我国《行政处罚法》中所规定的告知程序一般只是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该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告知当事人的时间与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间应有合理的间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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