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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前三年取钱算转移吗

更新时间: 2022-03-11 09:22:15 0人浏览
起诉离婚前三年取钱算转移吗
律师解答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前三年,为了家庭生活而取钱并且数额不大的,不会被认为是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是大额款项,且一方也无法说明用途的,那么取现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转移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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