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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条的民间借贷法院如何认定

更新时间: 2022-02-25 21:51:13 0人浏览
没有借条的民间借贷法院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没有借条的,如果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度款时或者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问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可以视为借款合同已经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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