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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更新时间: 2022-02-25 21:52:27 0人浏览
外地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律师解答
当事人在外地以诉讼方式解除夫妻关系时需要提交:
1、提供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如暂住证,居住的社区或物业开局的居住证明等;
2、离婚起诉状;
3、结婚证;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材料;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6、如有小孩的还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户口薄;
7、其他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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