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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02-25 21:52:54 0人浏览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
律师解答
工程进行劳务分包的三种形式是:自带劳务承包、零散的劳务承包、成建制的劳务分包,其中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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