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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转让后转让方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更新时间: 2022-02-25 21:53:18 0人浏览
注册商标转让后转让方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律师解答
转让方进行注册商标转让后,不可以继续使用商标。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转让注册商标的,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备案。经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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