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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更新时间: 2022-02-18 17:56:19 0人浏览
什么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律师解答
没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但是有污染环境罪。此罪一般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犯此罪,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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