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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金融债权的原因具体是哪些

更新时间: 2022-03-24 17:57:21 0人浏览
形成金融债权的原因具体是哪些
律师解答
金融债权形成的具体原因包括:当事人向金融机构借贷,但由于相关政策,使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降低;企业借改制逃废、悬空银行债务;或者借款人借银行之间相互竞争,利用合同骗取信贷资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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