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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2-03-22 15:35:23 0人浏览
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怎么办
律师解答
若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对于案件的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说明理由。如果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认为本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处理。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第十一条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案件管辖提出异议,应当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认为本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依法驳回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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