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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监护人证明怎么开

更新时间: 2022-01-27 16:11:40 0人浏览
无监护人证明怎么开
律师解答
如果当事人要开具无监护人的证明,可以向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该证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被监护人的姓名等个人信息;
2、被监护人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
3、开具的时间以及单位名称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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