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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山纠纷怎样确权

更新时间: 2021-09-13 16:51:04 0人浏览
自留山纠纷怎样确权
律师解答
自留山纠纷可以按如下方式确权:农户耕种的自留地(含自留山),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并入承包地的算入承包地面积确权登记;没有列入承包地的,按照实际的数量面积等基本情况继续登记,多数村民同意纳入这次承包土地的可以一并确权,须注明”自留地”。 如有纠纷,以协商方式或由政府处理解决。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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