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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01-25 15:29:55 0人浏览
法院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法院不准离婚的情形主要包括: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一方不同意也没有重大过错的;
3、感情没有破裂;
4、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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