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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立案后的程序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2-01-25 15:29:57 0人浏览
离婚诉讼立案后的程序是什么
律师解答
离婚诉讼立案后的程序如下:
1、由法院依法送达开庭通知和公告;
2、进行庭前准备;
3、进行调解;
4、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依法进行审理;
5、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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