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婚姻家庭> 男方婚前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算彩礼吗

男方婚前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算彩礼吗

更新时间: 2022-01-21 08:50:01 0人浏览
男方婚前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算彩礼吗
律师解答
男方婚前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原则上是不算彩礼的。因为彩礼一般基于结婚的前提而产生。且彩礼返还的情形包括: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并且男女离婚;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男女离婚。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