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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拿着户口本不给,怎么迁出户口

更新时间: 2022-01-21 08:50:01 0人浏览
离婚后,男方拿着户口本不给,怎么迁出户口
律师解答
离婚后男方不交付户口本的情况下,可通过如下方式迁出户口:当事人依法直接向户籍登记机关说明相关情况,申请出具相应的户籍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当事人还可以直接据此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交出户口簿,然后依法办理户籍迁移。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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