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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配承办人后多久开庭

更新时间: 2020-08-31 11:20:37 0人浏览
案件分配承办人后多久开庭
律师解答
案件分配承办人后的开庭期限法律对此并没有规定,其只是说明该案件的承办人已经确定了,具体的开庭时间会在开庭前3日以前就通知诉讼参与人的,其通知包含具体的开庭时间、地点以及案由等内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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