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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一直不愿意去交警大队判定责任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2-01-17 17:05:30 0人浏览
交通事故对方一直不愿意去交警大队判定责任怎么办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方一直不愿意去交警大队判定责任的,一般来说,经过15日,由于对方拒绝进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 交通警察应当核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 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对在现场发现的交通肇事嫌疑人,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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