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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开庭一方不同意离婚

更新时间: 2020-08-31 17:05:55 0人浏览
第二次开庭一方不同意离婚
律师解答
第二次起诉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不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如果人民法院认定“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是有可能判离的。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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