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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更新时间: 2022-01-11 11:37:30 0人浏览
离婚诉讼中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
离婚诉讼中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一般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和无过错原则进行分割。但属于婚后自然增值的,则为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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