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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法规与行政规章的区别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12-30 11:05:15 0人浏览
行政法律法规与行政规章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
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具有下列区别:行政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而行政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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