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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行政处罚如何撤销

更新时间: 2021-12-30 11:05:16 0人浏览
税务局行政处罚如何撤销
律师解答
对于税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由上级税务机关或者有关机关主动责令税务机关改正;或者由人民法院或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依法审查后予以全部或者部分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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