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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 2021-12-30 11:05:23 0人浏览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若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维权。当事人如果申请复议的,有效期限是六十日;如果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有效的时效期限是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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