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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内容可以成为离婚证据使用吗

更新时间: 2021-12-30 11:06:15 0人浏览
手机短信内容可以成为离婚证据使用吗
律师解答
手机短信内容是能依法成为离婚证据使用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物证、书证、电子数据、试听资料等。且证据必须查证属实,不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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