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离婚> 去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去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更新时间: 2020-09-02 13:34:59 0人浏览
去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律师解答
去办离婚需要的证件有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的手续为双方携带上述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