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婚姻家庭> 离婚要给对方钱吗

离婚要给对方钱吗

更新时间: 2021-12-24 10:42:04 0人浏览
离婚要给对方钱吗
律师解答
离婚一般无需给对方钱。因为离婚是出于双方自愿的行为,并不需要强制给对方钱。但如果在诉讼离婚的时候,本人存在过错行为,并且对方提出了损害赔偿的,那么是需要给对方钱的。如果是协议离婚则不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