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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收养手续

更新时间: 2021-12-24 10:42:12 0人浏览
怎样办理收养手续
律师解答
办理收养手续的方式是:
1、先要依法确定符合条件的收养人和被收养人;
2、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3、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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