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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责任

更新时间: 2021-12-22 11:13:05 0人浏览
大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责任
律师解答
大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责任主要包括:
1、向公司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2、向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若大股东经合理催告后仍不出资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议将大股东除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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