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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效力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12-22 11:13:07 0人浏览
公司解散效力有哪些?
律师解答
公司解散的效力如下:
1、公司依法进入清算程序,因合并或分立导致解散的除外;
2、公司开始清算后,不得再从事经营活动;
3、未到期的公司的债权债务视为已到期,由清算组进行清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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