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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更新时间: 2021-12-22 11:13:10 0人浏览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律师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5、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6、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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