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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自主选择交通事故鉴定机构

更新时间: 2021-12-21 15:57:38 0人浏览
可否自主选择交通事故鉴定机构
律师解答
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交通事故的鉴定机构。但是自行选择的鉴定机构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否则鉴定结论不具有效力:
1、自行选择的伤残鉴定机构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
2、该鉴定机构中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做出的鉴定证明。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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