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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判不离的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12-20 14:43:04 0人浏览
诉讼离婚判不离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诉讼离婚判不离的条件具体如下:双方没有合法且有效的夫妻关系;夫妻感情还未破裂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未征得军人同意,且军人一方无重大过错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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