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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对继承遗产有哪些应有权力

更新时间: 2021-12-20 14:43:17 0人浏览
遗嘱人对继承遗产有哪些应有权力
律师解答
遗嘱人对继承遗产有如下应有权利:
1、接受、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放弃继承的,应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2、请求按照遗嘱分割遗产的权利;
3、遗嘱人对继承遗产的其他应有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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