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侵占罪追诉时效什么时候起算

侵占罪追诉时效什么时候起算

更新时间: 2021-12-17 17:11:29 0人浏览
侵占罪追诉时效什么时候起算
律师解答
侵占罪的追诉时效应当从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但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则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如果犯罪分子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则前罪的追诉期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