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强奸未遂的两年后在报警还受理吗

强奸未遂的两年后在报警还受理吗

更新时间: 2021-12-17 17:11:29 0人浏览
强奸未遂的两年后在报警还受理吗
律师解答
被强奸未遂的两年后,受害人再报警的,还会受理。二年前的强奸(未遂)案仍然在追诉时效内,因此还可以报警。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