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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中外合营工程设计机构应具备什么资格

更新时间: 2021-12-14 17:01:30 0人浏览
设立中外合营工程设计机构应具备什么资格
律师解答
设立中外合营工程设计机构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具备一定的经济或资本基础;
2、具备较高水平的设计资格;
3、机构人员具备较好的国际声誉,有较强竞争能力的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
法律依据
《外商投资法》第二十八条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条件。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第二十九条  外商投资需要办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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