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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不予受理

更新时间: 2022-11-11 15:57:43 0人浏览
哪些情况下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不予受理
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是:除出现法定事由外,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向法院提出的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没有新情况和新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内又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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