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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12-13 15:40:07 0人浏览
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解答
遗嘱公证应当注意的事项包括:
1、遗嘱公证一般需向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办理公证的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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