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债权债务> 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更新时间: 2021-12-10 16:19:08 0人浏览
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律师解答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力。同时履行抗辩权又称不履行抗辩权或履行合同的抗辩权,它是指双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它方未做出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延期的抗辩权或一时的抗辩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民法典》第七百零二条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