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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瑕疵情况下的股东资格如何认定

更新时间: 2021-12-08 14:27:04 0人浏览
出资瑕疵情况下的股东资格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出资瑕疵情况下的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如下:
1、如果存在轻微的出资瑕疵,可认定其股东资格,同时要求瑕疵股东及时补正瑕疵;
2、如果存在严重的出资瑕疵情形下,即严重影响到了公司的经营,或者对公司造成了重大的损失,造成公司破产的,则在公司解散的同时,可以认定其丧失股东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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