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知识产权> 商标使用费可税前扣除吗

商标使用费可税前扣除吗

更新时间: 2021-12-08 14:27:40 0人浏览
商标使用费可税前扣除吗
律师解答
商标使用费一般不能税前扣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得预先在税前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四十九条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