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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人处分知识产权的限制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12-08 14:27:43 0人浏览
出质人处分知识产权的限制有哪些
律师解答
出质人处分知识产权的限制具体如下:
1、协议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且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除依照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专利权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转移手续。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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