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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介绍卖淫罪未遂怎么认定

更新时间: 2021-12-01 14:29:35 0人浏览
组织介绍卖淫罪未遂怎么认定
律师解答
组织介绍卖淫罪一般是不存在未遂形态的。如果行为人具有组织介绍卖淫的故意,并实施了组织、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的,构成该罪的既遂。如果没有上述情形的,则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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