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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和其防范措施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11-29 14:14:27 0人浏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和其防范措施有哪些
律师解答
施工合同中有:质量不合格的风险;工程延期的风险;不支付价款的风险;合同无效的风险等。防范措施有: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避风险;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加强施工过程中合同履行的管理,降低风险。加强施工过程中合同履行的管理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八百零五条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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