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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证件

更新时间: 2021-11-26 15:23:54 0人浏览
异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证件
律师解答
异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已经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等。该异地依法应当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此时其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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