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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辩护的种类

更新时间: 2023-10-27 16:06:14 0人浏览
刑事案件辩护的种类
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辩护分为如下种类:
1、当事人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
2、当事人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
3、法院指定辩护,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护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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