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罚金刑有哪些适用方式

罚金刑有哪些适用方式

更新时间: 2021-11-25 11:45:29 0人浏览
罚金刑有哪些适用方式
律师解答
罚金刑有下列适用方式:
1.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
2.选科式。
3.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
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