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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材料

更新时间: 2021-11-25 11:46:15 0人浏览
财产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材料
律师解答
财产继承权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各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
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4、如有继承人已经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5、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等。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对于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规定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能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的,当事人可以不提交,但应当作出有关信息真实合法的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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