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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11-25 11:46:41 0人浏览
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设立合伙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符合章程规定和法律规定;合伙人两个以上,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其他。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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