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公司企业> 股东大会的具体类型有哪些

股东大会的具体类型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11-25 11:46:46 0人浏览
股东大会的具体类型有哪些
律师解答
股东大会具体类型如下:
1、法定股东大会,凡是公开招股的股份公司,一般规定在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时期内举行一次公司全体股东大会;
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定期会议又称为股东大会年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3、临时股东大会,临时大会讨论临时的紧迫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